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是指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从事党的工作中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违反应当遵守的廉洁从政、廉洁用权的各种行为规范和规则,依照党内法规应当受到党的纪律追究的行为。
(1)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
(2)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