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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 | 建设清廉医院——廉洁警示教育案例(三十八)

来源:院纪委        作者:       编辑:高志国       时间:2023/11/27 17:14:38       浏览次数:

1. 忻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赵志鸿在2019年至2020年,借春节之机先后2次收受下属科室负责人赠送的烟酒等礼品。此外,赵志鸿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4月,赵志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 山西省肿瘤医院消化内镜微创外科中心医生李治国索要患者“红包”问题。某病患家属为了给患癌的父亲治病,向山西省肿瘤医院消化科副主任医师李治国送了价值5000元的白酒,并筹得5000元现金。但李治国表示不满,称“你这个算给得少的”,又向病人家属索要万元红包。李治国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及相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了医务人员形象和医院的声誉,更让不少患者丧失了对医者的敬重与信任。山西省肿瘤医院发布通报,李治国存在收受索要患者财物,并违规接受患者家属宴请等问题。该院对李治国作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停止执业六个月、扣罚六个月绩效奖励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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