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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 | 建设清廉医院——廉洁警示教育案例(三十)

来源:院纪委        作者:       编辑:高志国       时间:2023/07/28 11:39:37       浏览次数:

1.大同市实验中学原党总支副书记、校长薛志文,总务处主任左东升违规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手机通讯费问题。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左东升利用职务便利,要求承包该校食堂的4家餐饮公司每月为薛志文及其本人支付手机通讯费,共计1.64万元。2023年3月,薛志文、左东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左云县教育科技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薛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至2022年,薛瑞在先后担任大同鹊山精煤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左云县教育科技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借逢年过节、其子生日等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及香烟等礼品,折合共计18.76万元。此外,薛瑞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薛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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