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临汾市医疗保险中心党支部原书记、主任冀林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0年,冀林海借春节、中秋节之机,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超市卡、西洋参、普洱茶等礼品和礼金,折合共计3.99万元。此外,冀林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1月,冀林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 晋城市城区工程质量安全事务中心原副主任李峰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好处费问题。2017年1月至2021年4月,李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检查、验收过程中,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多次收取辖区内十余家项目施工方负责人好处费,共计11.75万元。2022年1月,李峰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