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是指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从事党的工作中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违反应当遵守的廉洁从政、廉洁用权的各种行为规范和规则,依照党内法规应当受到党的纪律追究的行为。
(1)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
(2)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
主办单位名称: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备案号: 晋ICP备12002983号 邮编:030001
晋公网安备 14010702070151号
版权所有:云顶现在的网站552211 - 云顶集团welcome官网